木質活性炭的反洗效率跟木質活性炭在狀住形態下有無影響?
由于飲用水處理系統中機械和再生的要求以及
木質活性炭的物化性質不同,在選用木質活性炭時必須考慮一些其它特性,包括堆密度,硬度和磨損值,化學反應性,灰份和灰份組成。
木質活性炭的堆密度影響反洗的效率,熱再生收率和產品數量,以粒狀木質活性炭過濾器的單位體積的重量為基礎。高堆密度的木質活性炭可以承受更快的反洗水流速度,熱再生過程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即單位體積中有更多的木質活性炭產品,因此,對吸附能力相同的產品,壽命更長。
具有高硬度值和磨損值的木質活性炭在處理,反洗,運輸和熱再生(高再生率)過程中的損失較低(即木質活性炭粉末)。
低化學活性對于高溫熱再生產率非常重要,可以減少補充產品的數量,節省了成本。灰份和灰份組成決定產品的使用安全性。
為進一步除去這種城市下水處理水中的污染物,特別是有機物,采用木質活性炭處理法是非常有效的。木質活性炭吸附方法的經濟性取決十處理系統處理量、凈化深度、工藝流程特點、吸附劑性質及用量、冉生方法等因素。對城市污水各種吸附凈化方法的研究結果表明,木質活性炭生物物理凈化過程和單獨的物理一化學凈化過程是有發展前途的。